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型式檢驗type test
就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數量和方式對某一車型進行型式試驗。
3.2
照明和光信號裝置安裝相關的車輛型式vehicle type with regard to the installation of lighting and light-signalling devices
下述內容不存在差異的車輛,即認為是同- -車輛型式:
.車輛的外形及尺寸:
裝置的安裝數量和位置;
前照燈調光裝置;
懸掛系統。
可視作同一型式的情況:對于某些車輛與上述有所差異,但其差異并不改變車輛安裝燈具的種類、數量、位置幾何可見度和近光光束的傾斜度以及選裝燈具的安裝與否。
3.3
橫截面transverse plane
與車輛縱向對稱平面E交的豎直面。
3.4
空載車輛unladen vehicle
無駕駛員、乘務員、乘客和載荷,但帶有充足的燃料、備用車胎和常用工具的車輛。
3.5
裝載車輛laden vehicle
裝載制造商技術上允許最大質量的車輛,其裝載狀況分布在車軸上。
注:各種裝載狀況參見附錄A.
3.6
照明和光信號裝置lighting and light-signalling device用于實現一項或多項功能的單元.單元組或安裝單元。
3.6.1
照明功能lighting function
照亮車輛行駛道路或行駛方向上的物體。
3.6.2
光信號功能
light-signalling function
向其他道路使用者發出或反射光信號.表明車輛存在或運動狀態的改變。
3.7
光源light source
一個或幾個發光體,可由一個或幾個燈罩以及一個用于機械和電路連接的燈頭組成。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