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是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如果再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簽上隨意標注“有機產品”、“有機轉換產品”、“無污染”、“純天然”等誤導消費者的文字的,將會受到最高3萬元的處罰。從前天開始,《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正式施行。
記者昨天調查市場發現,不少食品只標“天然”打起了“擦邊球”。在歐尚、家樂福等多家大型超市,雖未發現標注“有機產品”的,但標著“天然”字樣的隨處可見,有的標著“天然銀耳”,有的標著“天然椰汁”,還有一種“天然銀耳”在包裝的產品說明上寫著“是無雜質、無污染的天然食品”。
從有機大米、有機水果、有機豬肉、有機蔬菜到有機茶,人們身邊的有機產品越來越多,但是究竟什么產品才夠格被稱為“有機”?《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規定,我國有機食品實行統一的標志,包裝標有中文“中國有機產品”字樣和相應英文(ORGANIC)的才是對于有機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產品,可以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簽標注“有機”字樣;有機配料含量低于95%且等于或者高于70%的加工產品,可以標注“有機配料生產”字樣;如果是有機配料含量低于70%的加工產品,只能在產品成分表中注明某種配料為“有機”字樣。
國家認監委有關從士介紹,《辦法》出臺之前,我國對于有機食品認證沒有國家標準。根據新《辦法》,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將分為“中國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和“中國有機轉換產品認證標志”,這兩個標志的圖案基本一致,只是在顏色上有所區別,分別為綠色和土黃色。
另據了解,與《辦法》相配套的《有機產品標準》、《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等規范性文件正在研究制定中,不久將陸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