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中國質量協會,有關單位和工業企業:
為落實“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年”活動部署,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質量標桿”活動的通知》(工信廳科[2012]64號),經推薦、遴選和專家評議,確定了2012年度全國“質量標桿”。現將下一階段組織開展“質量標桿”學習實踐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全國“質量標桿”
在工業企業自愿申請,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全國性行業協會推薦的基礎上,經專家組評議,確定“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施卓越績效模式的實踐經驗”等50項典型經驗為2012年度全國“質量標桿”(名單見附件1)。
二、對全國“質量標桿”所在企業的要求
成為全國“質量標桿”,既是對企業實踐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取得的經驗和成績的肯定,也是企業進一步提升發展的重要契機。各“質量標桿”企業要進一步研究、提煉具有特色的典型案例,在總結中不斷提升。要積極配合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質量協會組織的交流、對標等活動,選派合適的人員,編寫課程和資料,提供必要的資源,充分分享先進經驗。要堅持創新保先,積極實施質量管理創新活動,繼續學習和應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創造新經驗,取得新成績。
三、“質量標桿”學習實踐活動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
各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和質量協會(以下合稱“組織單位”)要積極組織“質量標桿”學習實踐活動,促進企業提高質量管理水平。
(一)組織和策劃
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國質量協會承擔“質量標桿”學習實踐活動辦公室(以下簡稱“活動辦公室”)的工作,負責全國“質量標桿”經驗匯編和學習實踐活動的溝通協調。
全國“質量標桿”經驗匯編將于6月底前下發各組織單位,各組織單位要在全國“質量標桿”中選擇適合本地區、本行業企業學習的典型經驗,策劃學習交流活動,制定相應的活動計劃。學習交流活動可由各組織單位自行聯系“質量標桿”企業組織開展,也可通過“活動辦公室”協調安排。
組織單位的學習交流計劃于7月15日前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質量專用郵箱()。
(二)經驗宣傳
積極利用各級、各種形式的媒體,宣傳推廣“質量標桿”的典型經驗,促進廣大工業企業了解和學習。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在《中國工業報》、中國質量網等媒體開辟專欄,對“質量標桿”的案例總結和典型經驗進行連載介紹;“活動辦公室”將組織編寫《中國企業質量管理成功實踐》。各組織單位要積極參與全國“質量標桿”的宣傳活動,并負責組織本地區、本行業“質量標桿”的宣傳工作。
(三)交流學習和對標活動
7月至9月,在安徽、山東、廣東等地組織開展“質量標桿”經驗交流學習會(各期活動內容和安排見附件2)。各組織單位根據本地區、本行業特點及需要選擇場次,組織有關企業參加,“交流活動報名表”(見附件3)于7月5日前報質量專用郵箱。交流活動不收費,交通、食宿費用由參會企業自理。
10月至12月,在前期學習實踐的基礎上,組織企業到“質量標桿”所在企業開展現場對標活動,深入對比、學習“質量標桿”的優秀經驗,解決企業在實踐過程中的難點、疑點。
在第五屆中國質量學術與創新論壇、第三十四次質量管理小組代表大會、第十二屆全國追求卓越大會、現場管理星級暨信得過班組經驗交流大會等全國性質量活動期間,組織“質量標桿”的典型經驗交流推廣和實踐經驗介紹。
各組織單位要將本地區、本行業“質量標桿”活動與全國性活動相結合,利用各級質量協會和有關質量專業機構協助落實各項學習交流計劃。推動企業在學習的基礎上,實踐“質量標桿”的優秀經驗和作法,組織有關專家到重點企業開展深入培訓以及現場指導,幫助學習企業與“質量標桿”所在企業間建立溝通機制,促進企業間交流學習。通過地方性質量活動,宣傳推廣標桿經驗,交流企業實踐心得。在組織交流學習和現場對標活動時,要合理策劃,防止給“質量標桿”所在企業造成負擔。
(四)總結和交流
12月份,各組織單位要對開展“質量標桿”活動的情況進行總結,提煉“學習標桿”、“實踐標桿”、“超越標桿”的優秀典型,并將總結材料于12月15日前報送到質量專用郵箱。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2012年“質量標桿”活動總結交流。
四、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聯系人:彭琦 電話:010-68205252
郵箱:
中國質量協會(活動辦公室)
聯系人:黎煜 郎菲 電話:010-66088980
郵箱:
傳真:010-66080288
附件:1、
2、
3、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