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4日,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宣布啟動針對中國的特別保障措施程序的決定,以確定原產于中國的紡織品服裝是否對美國市場造成擾亂。
美國商務部長古鐵雷斯表示,該決定在確定美國市場是否受到擾亂及中國是否承擔責任方面邁出了第一步。古鐵雷斯表示,美國有權根據《中國入世議定書》的條款,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對中國紡織品實施特別保障措施。古鐵雷斯表示,“我們的職責就是執行貿易協定,幫助國內紡織服裝業符合美國的國際權利和義務。自由貿易必須是公平貿易,我們必須確保美國制造商和工人在公平競爭的環境下參與競爭。”
涉案產品為棉制針織襯衫(第338/339類)、棉制褲子(第347/348類)和棉制及人造纖維內衣(第352/652類)。立案決議主要是由于2005年1月1日紡織品配額取消后,2005年第一季度,原產于中國的上述產品的進口激增。
根據公布程序,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將發布聯邦公告,并在隨后的30天內征詢利害關系方關于各涉案產品的意見和評論,提供相關信息,確定提交意見和評論的截止日期。公共評議期為30日。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將在意見和評論征詢結束后的60日內就是否與中國政府進行磋商作出裁決。如果無法在60日內作出裁決,可以延遲60日,但必須在聯邦公告上發布通知,包括作出裁決的具體日期。如果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作出否定裁決,則必須在聯邦公告上公布裁決結果及裁決原因。
如果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作出“原產于中國的紡織品服裝造成美國市場的擾亂”的肯定性裁決,該委員會將要求與中國就減輕或避免市場擾亂進行磋商。磋商之前,美國將對原產于中國的棉制針織襯衫、棉制褲子和棉制及人造纖維內衣實施配額限制。
磋商將在中國接到請求后的30日內進行,雙方將在接受磋商請求后的90日內就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達成協議。
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是由美國商務部領導下的部門間組織,負責影響紡織品貿易政策的問題,并監督紡織品貿易協議的執行情況。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由美國商務部、國務院、勞動部、財政部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的官員組成。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的主席為美國商務部負責紡織品服裝事務的副助理部長。美國商務部的紡織品服裝辦公室為該委員會提供人員支持,監控所有協議,提供經濟分析和相關數據,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以此為采取行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