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玉米芯是木糖生產的主要原料,其質量優劣制約著木糖生產線的生產工藝、產品成本,因此應按本程序嚴格玉米芯入廠收購、儲存及使用。
二、 職責
1供應科是公司采購產品及儲存的主控部門,全面負責玉米芯的收購及儲存工作,并協調公司與供應商的驗收異議。
2質檢科是公司采購產品質量驗收的主要控制部門,全面負責玉米芯的質量驗收工作。
3生產科是玉米芯的直接使用部門,對玉米芯的質量進行監督,發現異常及時向質檢科、供應科提出異議。
三、 程序
(一)玉米芯的收購及質量驗收
1.玉米芯水分:水分測試以“水分測量儀”為準,測試水分在13%以下,不扣除重量;水分在13%—20%之間,超過1%扣重1%;在20%—30%之間,在前基礎上超過1%扣重2%。
2.玉米芯外觀顏色:外觀顏色以目測為準,如無顏色變化,則不扣重;如發現輕微變色,則視情況扣重1%—2%;如變色情況嚴重,則整車拒收。
3.玉米芯中機械雜質:雜質含量以“除塵篩”篩出的數量為準,如無人為摻雜,則視雜質具體情況扣重1%—2%;如發現人為摻雜使假,則整車拒收。
4.玉米芯破碎率:破碎率以參照樣品為準,破碎率小于等于20%,則整車不扣重;破碎率20%—30%,則視具體情況扣重1%—2%;破碎率30%—40%則視具體情況扣重2%—5%;如破碎率在40%以上,則整車拒收。
總扣重情況根據以上四方面各項扣重后相加得出。
5.玉米芯收購過程中,如發現以下情況中任何一項情況的,則整車拒收:
(1)水分超出30%標準
(2)玉米芯嚴重變色
(3)破碎率超出40%標準
(4)人為摻雜使假
(二)玉米芯的儲存及使用
1.(1)玉米芯水分13%以下
(2)外觀顏色無變色
(3)破碎率小于等于20%
如玉米芯符合以上三個方面,可整車扣重接受后,長期儲存。
2.(1)玉米芯水分20%—30%之間
(2)顏色有輕微變色,但幅度較大
(3)破碎率30%—40%之間
如玉米芯符合以上三個方面中任意一項,則整車扣重后,立即使用。
3.(1)玉米芯水分13%—20%之間
(2)顏色輕微變色,但幅度不大。
(3)破碎率20%—30%之間
如玉米芯符合以上三個方面,則在整車扣重接受后,單獨儲存,并與近期(二個月內)使用。
(三)玉米芯儲存期間,要做好巡回檢查工作,并做好防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