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部長薄熙來在此間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當前紡織品問題時表示:歐美援引242條款對中國的紡織品設限是缺乏根據的,是不正確的。
薄熙來表示,美歐采用對中國紡織品設限所依據的條款是大家所熟悉的“242條款”,就是中國加入WTO報告書里有個242條款。
歐美援引242條款對中國的紡織品設限是缺乏根據的,是不正確的。242條款如果援引它的規則的話,應該是有條件的,也就是說,要證明中國的紡織品確實對歐美的市場存在著市場擾亂、存在著威脅阻礙貿易的有序發展的情況。而且應該證明,中國進口的產品造成了市場擾亂,并且因為市場擾亂導致了威脅阻礙貿易的有序發展,也就是說,二者之間應該是有因果關系的。此外,還需要有充分證據,即因為采取了限制措施,你們要對中國提出磋商,需向中方提交關于你采取設限措施的詳細事實說明,即使用242條款是有幾個條件的:
第一,要證明增長,但增長不是唯一的條件,在增長的前提下要證明市場擾亂,市場擾亂還不夠,還要證明它是威脅阻礙了貿易的有序發展,要證明中國的產品增長和對于歐美市場受到擾亂的情況有因果關系。而且為此要給中方提供詳盡的證明材料,這一切可以說歐美缺項很多,難以證明。
就市場擾亂這個概念而言,我覺得至少應該考慮三個因素:第一,短期內是否存在著快速增長;第二,中國的紡織品如果是快速增長的話,它對于歐美市場的價格是不是有明顯的影響?第三,在這種情況下,對進口國國內的產業有沒有實質性的損害?我認為,歐美不僅沒有向中方提供詳盡的數據,而且在這些問題上,和我們的看法,和我們對具體事實的分析都有很大的差距。有認識上、看法上的差異并沒有關系,就應該認真的進行交流。但是,歐美僅憑三、四個月的數據,就草率的對中國的紡織品設限,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也是不科學的。
拿價格的變化來說,歐美一些人在這方面有很多說法。最近,歐盟提出對中國的兩種產品進行設限,第一是T恤衫,我們有一個數字,2005年1月份,T恤衫每打97歐元,2005年3月份是101歐元,可見歐盟T恤衫的市場價格不降反升,不能證明存在著市場擾亂,而且這是歐盟提供給我們的數據。另外,亞麻紗,據歐方統計,2005年3月進口我們的亞麻紗增長了3%。所以,并不能證明歐盟進口中國的產品在這段時間里價格下降或者影響了當地的市場。歐美對中國的紡織品設限,主要依據是中國的紡織品激增,而且用了很多形容詞,比如像火山爆發,甚至像海嘯等等一些形容詞。但是,我認為在這里有很多的夸張,薄熙來說。
薄熙來介紹,2005年1—4月,中國紡織品全部出口一共是312億美元,同比增長18.4%,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個百分點。你了解,中國紡織品在這個時間的出口增長百分之十八點多,是遠遠低于這個時期中國整個出口35%的增幅的。在這個階段,中國對美紡織品的出口增長了70%,對歐盟增長了45%。但是,從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中國政府一直在積極想辦法,希望中國紡織品出口對歐美市場實現平穩的增長,采取了很多措施。也正因為如此,在1—4月中國對歐美市場,盡管總體有一個增長,但是,有兩個下降,一個是增幅逐月下降,一個是紡織品占到我們中歐貿易、中美貿易的比重也是逐月的下降。
第三個事實是,薄熙來還指出,原來屬于配額產品的中國紡織品對歐美的出口,確實增長幅度是大的,對美國的增長幅度是250%,對歐盟的增長幅度是82%。但是,這種增長是正常的。因為它是由過去長期扭曲自由貿易的配額體制轉向現在紡織品一體化、轉向紡織品的自由化這個過程中所發生的現象,這和正常貿易過程中某一年、某一個時期、某種產品的突然激增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情況。這個情況是可以預見的,經濟界的人士對這個問題多年以前就已經預料到了。因此,這個問題并沒有給哪個國家帶來一種突然襲擊,它是正常的轉換。這種增幅在過去取消某些產品配額的時候,也同樣出現過這種情況。面對這種情況,即使我們要做出決定,按照“242”的規則來說,我們有很多因素需要討論的,不應該在這么短的時間里,沒有給中方提供充分的數據,就提起正式的磋商請求,進入設限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