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由我國各主管部、委(局)批準發布,在該部門范圍內統一使用的標準,稱為行業標準。例如:機械、電子、建筑、化工、冶金、經工、紡織、交通、能源、農業、林業、水利等等,都制定有行業標準。
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標準。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當同一內容的國家標準公布后,則該內容的行業標準即行廢止。
行業標準由行業標準歸口部門統一管理。行業標準的歸口部門及其所管理的行業標準范圍,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告,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確定,并公布該行業的行業標準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