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美國商務部于2005年1月14日,在北京舉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美利堅合作國商務部關于中小企業合作與發展協定書”。中國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歐新黔和美國商務部副部長阿爾多納斯出席簽字儀式,并在協議書上簽字。這是繼去年6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美國商務部在北京成功舉辦“中美中小企業與創業投資論壇”之后又一重要舉措,標志著中美在中小企業方面合作又有了進一步的深化,是中美中小企業界的一件盛事,對促進兩國在中小企業發展領域乃至整個經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國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都具有重要作用。中國的中小企業的占企業總數的99%,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占中國GDP比重已經超過50%,提供的產品、技術和服務出口約占中國出口總值的60%,上交的稅收占中國全部稅收的40%以上,吸納社會就業達75%。不僅如此,中國中小企業以其靈活的機制、強大的生命力和市場適應能力,成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和強大推動力。近年來中國政府對中小企業發展高度重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中國政府已經出臺了《中小企業促進法》,通過法律的方式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中國政府還針對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在融資擔保、技術創新、信息服務、人才培訓等方面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改善中小企業經營和發展環境。
協議規定了雙方在中小企業的合作領域、合作方式、管理等問題,對加強兩國在中小企業領域的合作,促進中美經濟交流,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目前美國是中國最大的貿易伙伴,兩國經濟互補性強,共同利益點多,合作潛力和空間較大,只要本著平等、互利,求同存異精神,就一定能開辟出新的合作領域,發展出新的交流途徑,取得互利共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