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加拿大政府決定推動合作,以增強能源安全和促進在能源領域的環境可持續性。該合作可以涵蓋廣泛的能源問題,包括能源供應的來源、能效和新技術。
特別是, 兩國確認石油天然氣、核能、能效和清潔能源 (包括可再生能源)為雙方合作的優先領域。雙方將在遵守兩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推動長期共同利益的基礎上開展合作。
中國和加拿大決定共同推動在石油、天然氣和鈾資源領域的合作, 包括在加拿大油砂方面的合作。因此,中國和加拿大將鼓勵兩國企業在上述領域建立互惠互利的經貿伙伴關系。同時,中加兩國將鼓勵和推動開展油砂技術的全面合作研究。
中國和加拿大在核能領域擁有成功的合作經驗。同時, 雙方在核能研究領域中均有很強的實力。兩國將鼓勵企業擴大在該領域的商務合作,并對先進核能技術的發展及其相關領域進行研究以降低成本和提高核能系統的安全性。
中國和加拿大承諾推動在能效和清潔能源領域(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合作。除了通過現有的機制開展政策對話以外, 中國和加拿大將會積極鼓勵和支持政府機構、 科研院所、非政府組織、國有企業和私有企業在上述領域建立并加強聯系,尋求合作項目和意向。
根據2001年雙方簽署的有關能源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加拿大自然資源部將通過中-加能源合作聯合工作組,保持定期對話并就本框架所規定的活動交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