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6月6日主持召開部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2007年度全國各地區和五家電力集團公司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情況的考核結果報告》、《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管理辦法(試行)》、《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
會議認為,為確保減排目標的完成,環境保護部按照《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的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華能、國電、華電、大唐、中電投等五家電力集團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完成情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的建設和運行情況,以及各項減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了考核,形成《2007年度全國各地區和五家電力集團公司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情況的考核結果報告》,全面準確地反映了全國污染物減排工作落實情況。會議決定,考核結果報國務院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會議認為,為有力促進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的順利實施,發揮其促進節能減排、改善水生態環境、保障飲用水安全的作用,對水專項實現科學化、規范化管理非常必要。《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管理辦法(試行)》、《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實施細則》對專項的組織實施、經費管理、第三方監督評估、知識產權和資產管理等都作了詳細規定,體現了統一領導、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原則,操作性強,易于管理。會議決定,《辦法》和《細則》經征求相關部委意見、修改后盡快發布。
會議指出,為推進污染減排工作、有效解決區域環境污染問題,全面提高重點行業或重點污染源國家排放標準十分必要。會議決定,《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提取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藥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生物工程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混裝制劑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發酵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化學合成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制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電鍍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等11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經進一步修改后發布實施。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張力軍、吳曉青、周建、李干杰,紀檢組長傅雯娟,黨組成員祝光耀出席會議。中央國家機關第一巡視組應邀派員列席了會議。